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工作动态 > 正文 >

白河:实行脱贫攻坚业务工作“三单”督导

文章来源: 作者:鄢继荣 阮芮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实”,全面实现减贫目标,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白河县对各镇、各单位实施脱贫攻坚首次督导问题交办单、二次督导问题警告单、三次督导问题问责单 “三单”督导。

县脱贫指挥部建立了由县脱贫办、县脱贫攻坚“八办两组五保障”及重点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业务督导“专家库”,在督导过程中,实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与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管理,通过发现问题、指导工作、督促落实、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业务督导实行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次督导是发现问题、精准指导问题。对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问题形成《首次督导问题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交由被督导镇或部门整改。“交办单”的问题不通报、不扣分。第二次督导对“问题交办单”实施跟踪督办,同时发现新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予以指导并形成“问题交办单”;对没有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问题形成《二次督导问题警告单》,继续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交由被督导镇或部门整改。对“警告单”上反映的问题进行通报,通报问题纳入脱贫攻坚半年绩效考核,每次扣0.05分。第三次督导是对“问题警告单”实施跟踪督办,同时发现新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予以指导并形成《首次督导问题交办单》;对《二次督导问题警告单》反馈问题仍未按时限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下发《三次督导问题问责单》,并移交县纪委、监察委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打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