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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互助资金管理

文章来源: 作者:唐家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规范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保障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白河县出台《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方面规范了互助资金管理。对于资金管理,强调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村民共管、风险共担。要求全县所有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实行公示制、管理责任制、监督跟踪制和监督抽查制。要求推行全公开、全程参与制度,赠股配股、借款审批和管理、管理人员报酬、费用等由会员集体决定。规定借款采用联保小组担保形式,借款要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对于监督检查,要求互助资金协会要做好公示和资金管理,接受财政、扶贫等部门监督检查,对扶贫、财政、审计、镇政府、开户行等各方的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对于绩效评估,要求年末对互助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绩效评估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截至4月底,白河县成立互助资金协会25个,资金总规模1296.63万元;累计发放借款535.5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304.4万元。今年我县将实现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全覆盖,该《办法》对加强互助资金管理、确保互助资金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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