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白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县委党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为政不为”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组织发动思想引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正确行使权力,在工作中真抓实干、干事创业。
二是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校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执行,重点是对懒、散、庸、混4个方面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列出详细专项治理清单,为专项治理工作打牢了基础。
三是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政不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保证每月一次工作作风检查。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