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一是坚持审前谈话制度。每次实施审计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要和审计组人员进行谈话,并记录在案;
二是坚持公开承诺制度。审计组人员在审计进点会上公开承诺,严守审计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三是坚持审计期间巡查制度。审计期间局领导不定期进行巡查,查看审计人员有无违纪行为发生;
四是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成立回访组,对审计项目整改、审计组成员廉政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依据之一。
“四个坚持”确保了廉洁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筑牢了廉政建设“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