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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十严禁五不准”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近日,白河县交通局在全系统实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新规章,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该局提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严禁干预招投标活动,介绍施工队伍;严禁泄露招投标信息;严禁为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便利;严禁推介工程和建设物资;严禁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严禁为设计、监理、中心实验室、检测、咨询和施工单位逃避监管提供条件;严禁以不当得利为目的申报,审批或擅自进行设计变更;严禁审核审批时收取施工单位好处;严禁通过领取加班费或辛苦费等方式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严禁“吃拿要”人员继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行业管理“五个不准”:不准为路政、运政、海事执法对象提供内部信息;不准在路政、运政、海事执法中以罚代管;不准收取罚款、赔补偿费;不准接受客运线路牌申办人请托;不准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要求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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