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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纪委转发的市纪委、市组织部、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正之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日前,县气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并结合本局实际,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严格按《暂行规定》办事,不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一切从俭,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树文明新风。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现在开始,严格落实和执行《暂行规定》。干部职工办理婚、丧事宜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必须遵守“九个严禁”。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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