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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上镇:以《准则》为镜 严格规范干部行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要求,仓上镇根据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了《仓上镇干部行为准则》,以规范干部行为。

《准则》以“五个必须、五个不准”为主线对干部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信念坚定,一心为民;不准胡作非为,损害形象。必须为民服务,一腔热情;不准言语粗暴,吃拿卡要。必须勤政务实,一股干劲;不准拈轻怕重,贪图清闲。必须敢于担当,一片忠心;不准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必须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该《准则》是在广泛征求“四风”问题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围绕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干部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群众观念等方面的规定,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制定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仓上镇干部的行为规范。

为确保《准则》落到实处,镇党委将《准则》设置在干部岗位座牌、党政办、便民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在警醒干部的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镇纪委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树正面典型与抓反面教育相结合方式,对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督查,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为强化干部管理、践行群众路线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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