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以来,中厂镇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并在融洽党群干群、化解农村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干部考勤、岗位履职、行政效能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苗头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党委、政府确定的23项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问效。
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科学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尽责履职,参与村务管理,评议“两委”干部,质询“两委”决策。推动基层民主进程,监督农村干部正确履职,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真正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
全面提高监委会的工作质量。严格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是立足于完善村级干部权力制衡机制,其目的是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的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创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