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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实行工作督查督办制,强化问责问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卫生局围绕“五项重点”内容实行工作督查督办制,强化问责问效,促进各项工作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到位。

一、明确督查重点内容。督查督办围绕“五项重点”:一是督查督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和卫生局“二十一条规定”情况。二是督查贯彻县委县政府、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局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三是督查上下班、会议、值班、请销假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四是督查督办服务态度、接待来访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五是督查督办廉洁自律,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情况,执行《廉政准则》、《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情况。

二、夯实督查工作责任。为提高督查督办效率,专门成立督查督办工作机构,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讲求效率。督查员每月由负责督查工作的领导随机从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镇卫生院抽调。

三、规范督查督办程序。按照登记立项、检查督办、审核办结、立案归档的程序,厘清督查督办程序。凡要督查督办的事项,由督查组进行登记并提出拟定意见,送主管领导审定后立项。对重点事项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及时催办。

四、创新督查督办方式。督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采取催办查办、明查暗访、实地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进行。对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以下发《督查事项交办单》、电话催促等形式,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如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医疗、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情况等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对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督查机构目进行实地督查落实,对有连续性的重要事项实施全过程跟踪督查。

五、严肃查办工作纪律。为保证督查督办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连续两次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局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两次以上的单位及个人不得评为年度各类先进,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优秀格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县卫生局明确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股室,镇卫生院为主要督查督办对象,通过实行督查通报和问责问效,保证督查督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务实、创新、勤廉、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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