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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总局“三个禁止”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近期,白河县国税局突出四项举措贯彻落实总局“三个禁止”。

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会、中层干部会议,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解读总局“三个禁止”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引导大家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增强廉洁从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工作部署中去。

二是强化服务,维护纳税权益。认真落实“一窗通办”、首问责任制、全程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及涉税事项一次告知等服务制度,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发挥表率,树立清廉形象。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总局“三服务、三实在、三禁止”的工作要求,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坚决抵制“四风”,身体力行“三个禁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为干部职工树榜样、立标杆,努力营造“廉洁从税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问责,促进作风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省局加强“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市局《“正风肃纪”责任问责试行办法》,认真开展“三项察访”,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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