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县扶贫局五项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项目管理。
一是实行项目备案制。 县扶贫主管部门在扶贫项目立项考察论证、科学选择项目的基础上,编报本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并分类汇总,按照轻重缓急上报扶贫项目。
二是实行全程监督制。对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招投标,质量、进度由地勘、监理公司、质检站、设计室定期监管。对于其他立项的扶贫项目,做到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竣工考核验收,实行项目全程监控,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保证项目不走形、不变样。
三是实行公示公开制。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县、乡、村务公开制度,财政扶贫资金到村项目通知单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实行“三级报帐制”。开设扶贫资金专帐,从资金下达、拨付、使用、报帐等环节抓起,建立了一整套的运作办法,保证了扶贫资金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项拨付,专帐核算的封闭式运作。
五是推行激励奖惩机制。县上将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和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对认真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完成年度项目实施目标任务的乡镇,在来年奖给项目计划指标,对不按规定执行,擅自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