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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打造“阳光”低保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评审工作,实现低保对象中的应保尽保,县民政局6月起在全县启动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出台了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培训骨干。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二是是动态管理,按标施保。对通过“三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低保对象按户建档、分类管理,实行季度或年度复核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三是建立了“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长效责任机制,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

四是建档立制,监督落实。各镇均建立了专门的低保档案,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申请、评议、公示、审核等各项制度,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五是与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加大低保审核、资金发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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