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以来,白河县交运局把坚持机关“廉政灶” 建设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切入点,作为制止奢侈浪费的重要手段。通过“四严格”有效地规范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工作日禁酒。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二是严格禁止同城招待。明确规定局机关人员凡到系统各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或县上来局检查督查工作的,一律实行同城不招待。三是严格禁止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并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四是严格禁止经费超支。公务接待实行总额控制,在财务上单列支出,不得另立名目在会议费或其他经费中支出,或者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转嫁报销接待费用。自推行“廉政灶”以来,单位年均公务接待费用比在酒店接待降低40%,达到了勤俭节约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