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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三不准”筑牢干部双节清廉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县水利局在双节即将来临之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狠刹歪风邪气,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之风、滥发钱、物、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三不准”让干部双节清廉。

  一是双节期间不准公款请客送礼。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单位不得借双节假日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进行请客送礼、相互宴请,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前后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正之风,确保廉洁过节。

二是双节期间不准滥发钱、物。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双节期间不准借机滥发钱、物,购物卡和巧立明目滥发奖金、津贴、各种补助等,坚决杜绝双节突击花钱等不廉洁行为。

三是双节期间不准公车私用。双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关于公车使用有关规定,除加班工作公务用车以外,其余公务车辆要统一停放,统一管理,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双节期间因公务需要用车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停放在规定位置,确保公务用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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