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中厂中心卫生院制定了“十不准”管理规定,要求全院所有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自查互查并加以整改。
“十不准”管理规定为:一是不准出现“四难”(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二是不准向辖区村卫生室随意打招呼安排相关事宜;三是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四是不准上班办私事、脱岗、串岗、大声喧哗;五是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六是不准出现工作推诿、拖拉、延误;七是不准向所辖相关部门、个人索要任何金钱物品、不准向辖区村卫生室介绍任何业务(药品、设备推销),不准干预各村卫生室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八是不准随意用公车为自己办私事;九是不准下村时违规购物或谋私利,不准收受任何礼品和礼金;十是不准无故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