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工作动态 > 正文 >

县水利局采取“三项措施”提高防汛纪律责任到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切实提高防汛能力,推动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县水利局采取“三项措施”抓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防汛期间纪律得到落实。

  一是采取防汛责任措施到人。针对汛期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任务,落实好防汛责任,充实防汛人员、备足防汛物资,将防汛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给干部,真正做到各防汛点有人员值守、有物资储备。
  二是采取防汛纪律措施到人。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是保证防汛工作的重要前提,严格落实防汛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一断发生险情有人指挥、有人处置、有抢险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不断提升防汛、防滑能力,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采取巡查检查措施到人。将巡查检查落实到责任人头,采取谁巡查检查谁负责任,定时与不定时加强全县各大、中、小河流、河道泄洪能力的巡查、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巡查检查责任人要落实好包抓责任,建立登记造册、落实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打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