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团组织的作风建设,提升团干部整体形象,团县委以“三大法宝”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定信念。人无信不立。党员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党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二是克制私欲。壁立千韧,无欲则刚。由于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这一特殊的身份要求,就必须克制自己心中的私欲。自觉做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廉洁奉公,要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要多向先进典型看齐,多以腐败分子自警。
三是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党员干部要用十八大党章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坚持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