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月15日上午,白河县移民局党组与机关各股室、机关支部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到股室、到干部个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细化,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范围、内容、任务、要求、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规定“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考核纳入干部总体考核之中。移民局党组结合班子考评、强化平时督察等措施,对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记录,并将考核和评估结果运用到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干部任用等工作中。
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追究,凡股室或股室成员发生责任书规定的条款情形,将追究当事人及直接领导者的责任,对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报请组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分解,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使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得到落实,有力推动了移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