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水利局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开展,采取“三抓”措施将廉政准则纳入作风转变年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廉政准则规范干部的行为规范,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抓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从领导班子成员、股站队办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一般干部三个层面组织,采取集中教育学习与各股站队办学习等方式相结合,逐一对《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学习贯彻,重点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抓落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县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在水利政策、水利执法等领域,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推行义务监督员、政务公开等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三是抓机制,完善廉洁从政制度。结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细化局机关及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系统性和预见性,以制度创新堵塞政务、财务管理漏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