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水利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为提高水利能力建设,保障水利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按照县委、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要求,局党组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逐一将责任制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真正做到责任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工作体制,把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县纪委会议精神及责任制要求,研究责任制落实工作,并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管理一览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各位领导、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确保责任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党风廉政责任体制。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任务分解是前提,责任落实是重点。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任务和具体要求。分管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在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全局上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是抓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责任落实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督促检查考核是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局党组将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股、站、队、办目标考核管理,在加强平时督促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各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承办单位(人)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