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白纪办发(2012)26号文件要求,中厂镇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活动。
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做好自查,带头坚持廉洁,认真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成员、站所负责人和相关干部,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19个不准”的有关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22个不准”的有关情况。同时,镇纪委对组织学习、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村级民主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高效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日前,已发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12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