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干警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根据县纪委要求,7月26日,县检察院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方案结合岗位性质及职权,按照领导班子、业务科室、办公室将本院所有科室及干警划分为一、二、三个风险防控等级,并下发《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分类及责任分解表》、《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分别明确风险防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求各内设机构及干警积极查找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做出廉政承诺,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
县检察院院首先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形式,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一般岗位“三个层次”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四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重点办案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包括自侦案件的查办、批捕起诉、民行案件的监督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前要着重查找廉政风险点,“点对点”地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执法办案中要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法办案后要着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同时,县检察院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将廉政风险划分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具有决策、审批、决定权的领导岗位。二级廉政风险:自侦、公诉、批捕、控申、民行监督、监所检察部门及干警。三级廉政风险:办公室及后勤保障人员。
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县检察院通过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根据廉政风险等级,确定责任人员,一级廉政风险由主要负责人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部门机构领导负责。各内设机构对廉政风险目录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岗位。各内设机构及干警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由个人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并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对已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执法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