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法院院长杨康波主持召开全院干警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岚皋县公安局民警酒后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报》,重申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向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印发《通报》全文。为了吸取教训,维护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提高法官干警的纪律意识,认真贯彻市委政法委通报精神,杨院长语重心长地向全院干警提出四条纪律要求:
一是强化纪律意识,禁触酒驾高压线。本院全体干警要自觉筑牢“防火墙”,坚决不踩“高压线”,严禁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凡因酒驾出事的,不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外,不论是因公还是因私,由责任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层层负责,夯实责任。院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尤其是负责管理院机关警车和驾驶员的办公室领导,一定要抓好警车和驾驶员管理,不得懈怠和疏忽。要充分发挥所有警车GPS定位的科学管理作用。如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三是深入剖析,大力整治。所有干警尤其驾驶员要崩紧车辆安全之弦,汲取岚皋县公安局民警酒驾的教训,要深入剖析自己、签订承诺书。同时,充分发挥系统作用,做到群防群治,乘车的法官干警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不坐酒驾车,不劝司机饮酒,禁绝本院干警酒后驾车的现象出现。
四是严格检查,严肃查处。按照本院内部规定和上级法院的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主管领导搞好管理监督,纪检组盯紧,办公室具体负责,一旦发现酒驾问题立即指出、严格查办,绝不姑息,“宁可听骂声,不要听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