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结合“开展廉洁扶贫行动、推进阳光扶贫工程”,进一步维护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了扶贫开发与廉政建设双促进。
深入推进扶贫项目三项廉政制度,营造廉洁扶贫新形象。我县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整乡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扶贫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全面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群众受益满意”为主题,深入推进“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三项廉政制度。通过广泛签订扶贫项目合同书,明确实施部门、管理部门的廉政责任,坚持“扶贫项目实施到哪里,责任就落实到哪里”,谁管理、谁实施、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扶贫项目建设、验收坚持走访农户,与贫困农户座谈,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四会”落实“四权”,真正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受益的主体;切实落实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在扶贫项目实施地,按照一定比例聘请贫困群众担任廉政评议员,对扶贫项目进行廉政评议,未开展贫困群众廉政评议的扶贫项目一律不通过验收,确保扶贫项目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收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效果,真正把扶贫项目建成“阳光项目”、“廉洁项目”、“民心项目”。
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扶贫廉政文化建设新品牌。我县结合实际,把廉政文化进扶贫机关、进扶贫项目、进扶贫村、进扶贫企业、进培训基地、进培训课堂、进干部职工家庭等“七进”扶贫活动,融入到扶贫开发全过程,使扶贫开发和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两促进、两确保”。统一认识,把廉政文化进扶贫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扶贫系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扶贫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廉洁扶贫的有效措施,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扶贫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领导,以乡镇作为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活动的基层组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把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到扶贫项目村、项目点;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廉政文化进扶贫活动情况,发挥会议、标语、宣传册、宣传栏的积极作用,制作廉政标语、公益广告,扶贫开发项目在哪里,廉政文化的痕迹就出现在哪里;创建阵地,结合乡镇文化站、村党员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建设,配置通俗易懂的廉政文化书籍、音像作品,开展以廉政为主题,具有民族特色、符合当地风俗习惯、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廉洁扶贫的观念深入人心;严格检查,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扶贫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夯实拒腐防变思想基础。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涉及到贫困地区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扶贫系统干部职工的职责所在。我县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民为本,以法为绳,以德修身,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积极主动参与到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之中,牢固树立“扶贫资金是‘高压线’碰不得,扶贫资金是‘救命钱’捞不得”的思想,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切实落实“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建立扶贫资金安全运行的“绿色通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严禁随意更改项目规划,严禁改变扶贫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县、县扶贫部门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政府门户网站、内部信息等途径,公示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各乡镇、村组利用黑板报、墙报、公示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并坚持在项目村设立永久性标志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筑牢监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