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年来,白河环保局在做好环保中心工作的同时,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放松,形成了全县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是实行岗位履职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定期书面向县纪委和市局党组报告分管股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通过召开报告会的形式接受全局干部职工评议和监督。
二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局党组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净化思想,规范言行,廉洁从政。
三是实行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对党员干部受到投诉、被责成书面检查、被告诫、被通报批评或电视曝光的进行诫免谈话,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对受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其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领导干部存在上述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问责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