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工作动态 > 正文 >

白河法院对新任庭长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119,白河法院召开集体谈话会议,对经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刑事审判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冷水法庭庭长进行任前谈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康波在谈话会上对新任庭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杨康波院长指出,一是在学习上要取得新成效。结合审判工作将学习转化成效果,要形成调研文章和报告。并要在自己学习的同时,带动全庭同志学习,形成群体效应。二是在审判工作上要取得新进步。审判工作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意见活动,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将司法为民措施落在实处。三是在改革创新上要取得新突破。要立足本职工作,放眼全院,胸怀社会,积极探索审判创新举措,做到人人有创新,庭庭有亮点。四是在廉洁自律上要保持良好的作风。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角色,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加强自我约束,增强自律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道德和廉洁自律的第一防线。

   三位新任庭长均表示在县委和院党组的关怀下,好好工作,严于律已,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做一位称职的庭长,当一名合格的法官。             

 

 


[打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