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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纪委多措并举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近年来,白河纪委将安全办案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办案安全,20082010年,共初核案件线索277件,立案60件,结案60件,处分75人,没有出现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一是注重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县纪委对本级受理的案件线索、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线索、领导交办的案件线索,一律交由案管室汇总,安排专人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加强保密工作,要求案管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不得丢失、泄露案件线索。对统一登记汇总后的案件线索,送纪委书记亲自批办。排查的重要案件线索,重大及涉及人员复杂的问题,由常委包案或采取乡镇协作区方式及时调查处理。

二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县纪委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中严禁以集中谈话、留置谈话方式变相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严禁诱供、逼供;严禁泄露案情;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及宴请,规范办案行为。

三是加强对办案各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委局机关、县直部门纪委及乡镇纪委所办理的案件线索,严格按照《安康市纪委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安康市纪委重告案件层级监督制度》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委自办案件中收缴款物移交办公室专用账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查办案件中的执纪工作检查,由本委案管室和审理室人员负责,对初核、立案案件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处理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不当和违规执纪问题等。

四是严格执行“双规”、“双指”措施使用审批制度。近年来办案中没有采取“双规”“双指”措施。对需要采取滞留谈话的,由分管案件领导审批同意,并采取包案领导陪同制度,保证了被调查人员安全。

五是严保案件信息不外泄。县纪委案管室配备了专用案管计算机,制定了案管各项制度公开上墙,严格执行案管计算机不上互联网的规定,保证专机专用,确保案件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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