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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纪委“四个加强”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近年来,白河纪委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通过“四个加强”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相关制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五项机制”,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大宣教”格局。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作用,用好违纪违法案例的教育功能,切实深化规律性问题研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乡镇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六条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五条纪律”,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三是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以“五书两册”制度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安康市廉情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廉情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廉情监测员,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四是加强惩治制度建设。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为主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惠农资金兑付情况、财经纪律、“六条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执行情况为重点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违反规定的严肃惩处,有效提升了制度的惩治效果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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