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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召开抗洪救灾款物监管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抗洪救灾款物的监管,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群众,818日,县纪委召开抗洪救灾款物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抗洪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德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李德政指出,抗洪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是是确保当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的需要,是确保全县年度目标工作任务顺利实现的需要。能否用好、管好抗洪救灾款物,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公信力。各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贴抗洪救灾任务,服务灾后重建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抗洪救灾款物的监管,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每一分钱用于受灾群众,全力确保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李德政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抗洪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抓住细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抗洪救灾款物的监管,特别是灾民生活安排资金、建房资金、基础设施与公共实施建设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二是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抓好救助对象公开评议评审,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抗洪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确保救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在刀刃上;四是严肃抗洪救灾工作纪律,对置纪律于不顾,在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李德政要求,县乡两级都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层层夯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确保全县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张文忠同志宣读了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通知》。县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县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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