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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严肃五条纪律确保全县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针对当前艰巨的防汛救灾任务,为保证全县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纪委制订下发《关于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了五条纪律。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和落实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主汛期取消休假的要求。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及时用于防汛救灾;四是严格领导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防汛救灾责任制,所有责任人都要亲临防汛救灾一线。对在防汛救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明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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