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白河县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巡视机构与中央组织部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和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巡察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亚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历时3个月对5个部门2个镇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扣“三个聚焦”中心任务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线索,围绕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巡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中央巡视机构与中央组织部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要抓紧修改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委组织部要不断加强县委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县委巡察组要认真完善巡察资料,做好问题反馈、线索移交准备;县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谋划来年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如实报告问题,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问题,不能歪曲、隐瞒、捏造事实,一定要准、要实。要准确研判问题线索,对巡察移交的每一件线索,都要加强研究,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认真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及时撰写反馈意见,反馈问题要原汁原味,整改要求要有针对性、操作性,要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限时办结。要扎实督促问题整改,对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不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