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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精准扶贫脱贫 —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2018年,白河县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工作责任县委按照“党政同心同责同力”的总体要求,与全体县级领导和八办三组五保障部门及各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县级领导与牵头部门同责,县级领导与所联镇村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知》,实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镇包抓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责任。

强化督查巡察。建立县纪委监委牵头的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机制,制定印发《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资金落实、重点扶贫项目落实以及遵守执行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驻村帮扶纪律等情况,对全县11个镇113个村和县直帮扶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4次,反馈整改问题205个,移交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3件3人。分四轮次对全县脱贫攻坚“一部八办三组五保障”共40余个党组织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反馈问题101项,移交问题线索100件,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坚持“以案促改”县委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细化落实整改任务28项,增强“以案促改”工作的刚性约束,促使“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县纪委印发了《白河县纪委监委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21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强化对县镇两级“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畅通线索渠道。县纪委2016年至2018年3月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和“大起底”,确保线索不留存,问题查清,处置到位。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实名信访举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年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80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出台《中共白河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夯实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部门问题线索移送职责。 2018年,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0件。

严肃查处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产业扶贫、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人员,突出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中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驻村帮扶工作纪律等问题严肃问责追究,加大直查直办、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8件110人,其中立案查处85件,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6人,直查直办34件,复查复核54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9件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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