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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同志式谈话室”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在白河县卡子镇机关办公楼里,有这样一间办公室,室内布局以白色为基调,桌椅、沙发、绿植一应俱全,四周墙壁上分别悬挂着党旗、入党誓词、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既简洁温馨,又庄严大方。这里正是卡子镇新建不久的“同志式谈话室”。 


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白河县纪委按照统一标准,在县纪委机关及下辖11个镇纪委建立了“同志式谈话室”,让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警示。 


该县按照有一面党旗、有一本党章、有一项谈话制度、有一套桌椅、有一盆绿植“五个一”标准要求,对各镇“同志式谈话室”进行规范化建设,着力营造“同志式谈话室”轻松提醒的氛围,便于被谈话人敞开心扉,主动认识自己的问题错误,诚恳接受组织的谈话提醒,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健全谈话室管理制度,严格使用管理,明确谈话室使用范围,做到“五谈五不谈”,即监督监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违纪违规问题需要约谈、提醒、警示的,经纪律审查后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且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的,经容错纠错后予以谈话提醒的,对党员、公职人员处分后进行的回访性谈话,党内谈心谈话、相关工作约谈等,应在“同志式谈话室”进行;而执纪审查核查、调查类谈话,审理谈话、宣布处理决定,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审查调查中的询问、询问,使用二、三、四种形态的谈话等,则一律不得在“同志式谈话室”进行,并严格使用程序,建立同志式谈话室使用制度,实行使用审批、出入登记,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7月底建成以来,该县纪委和各镇纪委共运用“同志式谈话室”谈话40余人次,纠正了一批小问题、小错误,发挥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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