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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锁定三大环节 强化案件审理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钮琴 罗娇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监委在审理工作实践中,锁定案件审理、回访教育、处分执行三大环节,全面履行执纪审理职责,助推案件审理工作上水平。  


严格审核把关,狠抓案件质量。县纪委严格依据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和“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审理案件,切实做到在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于本级受理移送的自办案件,落实案件会审制度,经审理室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审委会”、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对于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乡查县审暂行办法》规定,重点对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跟踪检查,确保案件质量。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坚持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处分的严肃性。定期查阅案卷,核实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及本人并在会议上宣布、违纪款物是否追缴到位、村干部的奖励工作是否严格按照《白河县村级党员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执行。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职务调整、工资变更、年度考核以及人事档案归档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有效落实。  


开展回访教育,提升执纪实效。县纪委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中,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按照谁处理谁负责和委托回访的原则,年初对11个镇纪委及8个派驻纪检组下发了应回访人员函,对135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回访率达90%以上,并建立了回访教育档案,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同时结合回访教育,对12名处分到期人员进行了全方面考察,及时办理了解除其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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