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全县各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白河县纪委监委创新“4+3”机制,实行班子成员和室部联镇包抓责任制,推动镇纪委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四个督促”明责。督促指导包联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责任清单和履职纪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包联镇深入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聚焦公款消费、大操大办、滥发补助等突出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重点;督促指导包联镇聚焦扶贫脱贫、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侵群问题等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所联镇在上述领域均有立案案件;四是督促指导包联镇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家规家风建设、廉政文化宣传,拓展活动载体、丰富内容形式、突出工作实效。
“三个加强”督责。加强日常沟通衔接。加强与包联镇的日常沟通衔接,掌握实际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查指导力度。每月实地督查指导至少1次,督促安排重点任务,督查了解工作进度,及时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加强联镇责任落实。明确各联镇领导、包抓室部与包联镇同责,形成县镇联动工作格局。所联镇党风廉政业务工作被上级纪委点名通报批评或单项工作在通报中排名倒数的,对联镇领导、包抓室部与镇党委、纪委一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