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专项督查。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机制,制定印发《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资金落实、重点扶贫项目落实以及遵守执行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驻村帮扶纪律等情况,对全县11个镇113个村和县直帮扶部门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强化监督执纪,发现问题,严肃问责,推动整改。目前,第一季度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已基本完成,反馈具体问题45个,发现问题线索2起,转立案1起,处分1人。第二季度专项督查正扎实有序开展。
加强巡察监督。制定《2018年巡察工作安排》,拟通过一年时间开展三轮巡察,对全县脱贫攻坚“一部八办两组”巡察监督全覆盖,着力发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工程落实中的突出问题。目前,第一轮对县扶贫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和农林科技局5个单位的巡察全面完成,共发现并交办问题线索28起,反馈具体整改问题42项,计划6月下旬启动第二轮巡察。
加强查处问责。紧盯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中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紧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驻村帮扶工作纪律等问题,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开展巡察监督、专项督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6件18人,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起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起7人,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