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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法院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

文章来源: 作者:洪斯密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两部门就审判执行工作中,针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建立机制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法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加强沟通,整合资源,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裁判裁决结果、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通知》规范了问题线索通报移送程序,主要包括违反犯罪行为裁判裁决结果的通报、移送、汇总核对以及处置情况反馈;明确了通报移送范围,主要分为违法犯罪行为裁判裁决结果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两大类8种情形。  

《通知》强调,县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每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深入查找和解决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畅通配合渠道,确保成效;县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建立完善人员身份信息识别制度,认真核实涉案人员是否符合通报移送要求,县纪委监委建立相关台账认真落实协作配合事项,切实做好准确识别、流程规范;要严守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配合工程中失密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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