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新的一年,白河县纪检监察工作怎么干?重点有哪些?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上,纪委工作报告明确了八大重点全面推进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选人用人监督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完善履职纪实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点评,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探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纪检检查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切实解决解决履职尽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治理工作,从严从实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丰富作风建设文化滋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熏陶。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反映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的核查处理,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紧盯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贪蝇”问题。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积极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党员干部暴力敛财、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三类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正风肃纪节奏不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成为大多数,惩治极少数不手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用政治统领巡察监督各环节、贯穿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按照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认真开展年度巡察工作,统筹落实“三个助力”、整治“为政不为”等专项巡察,适时对2017年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提升巡察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巡察组长库、人员库,强化巡察人才保障。
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探索制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和规定,规范内部运行,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面使用12项调查措施。推动监察工作向派驻机构和镇级纪检机构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畅通人才进出口渠道,增强干部本领和队伍活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