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79件,初核371件,立案146件,党政纪处分166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27人,重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处置问题线索数、初核数、立案数、处分人数、查处科级干部数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53.4%、74.8%、25.,9
%.20.1%、80%,均创历史新高。
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夯实监督执纪责任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职责要求,每名领导干部确定了“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并全面抓好落实,夯实了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县纪委制定了《监督执纪考核办法》,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执纪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排名靠后的单位严肃问责,共下发工作通报5期,通报批评10个后进单位,约谈2名镇纪委书记。以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委局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立案46件,同比增长53.33%;乡镇纪委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11个镇纪委立案78件,同比增长9.8%;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逐步显现,部门纪委及派驻纪检组立案22件,同比增长57.14%。
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落实“三个助力”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开展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1件;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和畅通了案件通报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3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围绕“六大纪律”,按照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实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对一般性问题通过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同时,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减少线索存量,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加强交办督办过程管理,定期核对汇总,做到全程留痕。
开展专项问题整治,聚焦执纪审查重点
紧扣六大纪律,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实现执纪审查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围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助力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大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19个职能部门和11个镇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个助力”工作责任清单,梳理细化分解了78项责任内容,压实各主责部门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共追究“三个助力”方面违纪违规责任人员2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45人、组织处理75人。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违纪问题76件。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为政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两个责任”“为政不为”等问责追究92起,其中问责党组织54起、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24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公开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为政不为等方面的典型案例10批32件38人。
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断优化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规范分类处置。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79件,其中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71件,谈话函询8件,初核谈话函询后予以了结问题线索238件,同比增长88.9%,着力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0人次。其中,通过"红红脸、出出汗"等第一种形态处理323人次,同比增长145%,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66%;通过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第二种形态处理141人次,同比增长9%,占29%;通过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等第三种形态处理20人次,同比增长150%,占4%;通过实施司法机关移送后给予重处分等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1%。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立案审查科级领导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加强审查设施建设,中心聚焦审查安全
始终将审查安全作为政治任务,狠抓审查安全不放松,强化了硬件实施、制度规范、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四道防线”,筑牢执纪审查工作的“安全墙”,确保安全办案零事故。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在全县11个镇和县纪委机关建成了13间高标准谈话室,保证了办案场所安全运行;结合实际制定了《执纪审查安全管理规定》,对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谈话室使用、审查影像资料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组织全县纪检干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程序意识;县纪委常委定期深入到联系的镇和部门进行审查安全督导检查,查找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制定具体措施及时整改,守住了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严管监督执纪队伍,提高审查工作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常抓政治理论和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活用好党员定期活动日、网络党支部、党小组等有效载体,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时期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新理论成果,用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不断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市纪委执纪审查规范化工作要求的学习,认真贯彻《工作规则》,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审批程序,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审查安全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范,着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巡查、责任督查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绝不姑息,对1名纪检干部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对3名纪检干部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