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地资讯 > 正文 >

白河县“543”工作法强力推进巡察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郑以桥 杨柳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这一主线,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543”工作法为抓手,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目前,已累计派出14个巡察组,组织开展4轮巡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89项,发现问题线索72件,立案查处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夯实“五项结合”抓巡察。将巡察工作与财务审计、专项整治、明察暗访、司法检察、督查问责相结合。认真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组织财政、审计、公检法等成员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移交问题线索。集中开展“两股歪风”、“为政不为”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工作,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制度,对移交和收集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分类移交,依据巡察相关规定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

落实“四个到位”抓保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制度措施到位。一是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及时设立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配备德才兼备的巡察办主任和工作人员,选调100余名政治坚定、原则性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了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员库。三是为县委巡察办协调两间办公用房,作为专职巡察人员的办公场所,县财政每年安排25万元专项巡察经费,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印了《巡察工作手册》,成立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和11个常设督查组,建立长效督查工作制度。

压实“三级责任”抓整改。县委建立了“三级书记抓整改”工作机制,分层落实县、镇、村三级党组织的整改任务清单,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清单管理,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打印文章]
更多
上一篇:白河县多措并举强化案件审理工作[ 2017年0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