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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建立审查陪护人员库 保障执纪审查工作安全

文章来源: 作者:吴升国 唐鹏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审查安全工作各项要求,日前,白河县纪委完善建立了全县执纪审查陪护人员库,着力保障执纪审查工作安全。

按照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总体要求,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作为执纪审查陪护人选,再由县纪委对推荐人选的工作经历和履职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

执纪审查中需抽调陪护人员的,必须优先从陪护人员库中抽调,由借调部门填写申请表上报县纪委审批同意后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实行一案一借。

据悉,本次建立的审查陪护人员库共20人,分别来自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乡镇纪委、部门派驻纪检组和公安、审判、检察等机关。下一步,县纪委将逐步建立库内人员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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