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在提升执纪水平、规范审查行为、突出分析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注重线索收集,严格线索管理。在问题线索来源上突出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依靠群众收集问题线索,注重到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收集和挖掘问题线索,注重从纪律巡查、专项检查和各类清理工作中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建立了“案管线索受理与督办工作台账”,对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析研判、集体排查和跟踪督办的全过程管理。2016年共排查督办案管线索55件,召集线索排查会议13次,确保了重要案源线索不流失、处理及时。
注重组织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强化委局内部办案工作协调,统筹与审计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案件通报和线索移交,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召集线索集体排查会议,按照排查意见制作审批表并由领导签阅后将问题线索分配给相应的室、部、组办理。加强乡镇办案协作区执纪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2016年共下发“参与协作区办案人员抽调函”6份,采取协作区方式查办问题线索6件,转立案6件,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注重监督检查,及时清除弊病。突出对全县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和通报;突出办案安全监督和检查,指导完善各镇谈话室硬件建设和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级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日常提醒和不定期检查。2016年下发工作通报5期,下发谈话室整改督办单10份,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注重督促办理,强化工作效率。针对委局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在履行完线索受理登记、集体排查意见登记和转交登记后,采取按月督办的形式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并对督办结果录入“案管线索受理与督办工作台账”中备查,同时向委局领导做好汇报。对少数延期不能报送核查结果的线索,要求说明原因并报领导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对决定立案的线索,在台账中继续登记立案后的审查督办情况,督办工作直至审理处分到位后结束。
注重统计分析,服务领导决策。严格做好案件统计资料上报工作,把握案件统计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汇总、录入案件各项信息,确保报送的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同时,注重执纪审查情况分析,注重做好各类数据梳理,在办理上级安排的临时任务和委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上,能够迅速提供相关情况报告,切实做到了底子清、速度快、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