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全县11镇落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镇纪委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了各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督查组要求,一要夯实“两个责任”。各镇党委、纪委要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决不能因党委换届,人员变动而在思想认识上松懈、在工作力度上减弱、在工作标准上降低。二要聚集主业主责。镇纪委书记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要选优配强专职纪检专干。镇纪委书记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党纪党规,掌握办案技巧,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三要加强纪律审查。各镇要转变工作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主动排查问题线索,突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增量提质进位”目标。四要严守办案纪律。各镇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严格办案程序,严守办案纪律,安全文明办案,不办错案假案,不得简化程序,不得跑风漏气,不得侵害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