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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运用“四种形态”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今年以来,白河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谈话提醒、函询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县委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7大方面30项具体内容,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县委常委牵头抓,将责任明确到人。县纪委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2次,研究会审2次,督办10余起相关问题线索处置。

约谈提醒,咬耳扯袖。把谈话函询作为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工作方式,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现在日常的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中。突出问题导向,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查处“四风”问题不力及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纪律及作风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等问题作为谈话函询的提醒重点,把纪律防线前移,防范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对46名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严肃问责,传导压力。在咬耳扯袖的同时,强化责任追究,以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监督责任到位,以纪检监察机关有效的执纪监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县纪委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并督促整改。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施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实施责任追究15件29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2人,追究监督责任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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