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内容,聚焦群众利益,严查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核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2件,立案29件,结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定期研究部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发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把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县委11名班子成员包联11个镇;县纪委7名班子成员包联11个镇;11个镇党委109名班子成员包联117个村(社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查办。县纪委建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督办信访件办理,并在月未进行对账。坚持县纪委直查重点村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问题、群访重访的农村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众身边问题,由县纪委直接查处,全县农村(社区)问题县纪委直查率达50%以上。今年确定了茅坪镇大山村和宋家镇双喜村2个重点村,每村分别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负责,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7起,已查处4起,立案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把握“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教育,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更加突出抓早抓小,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对26件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监督提醒。针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重要信访件报告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