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严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将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等“十个严禁”牢记于心,绝不触碰纪律的红线。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春节期间“十个严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时刻把纪律和规定挺在前沿,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作风建设,做遵守纪律规定的带头人。
据了解,白河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巡查工作组,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动辄则咎、坚决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