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白河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实施细则》,明确28种问责情形,细化了具体的问责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每月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县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镇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24个单位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追究主体责任7件12人,监督责任2人,取消了7个单位及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狠抓巡视整改,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详细列出整改的6大项10小项任务。对巡视组交办的53件问题线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查组,认真组织核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转立案9件,结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信访了结44件。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问题,对摸排出的22个单位79名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及办证审批等重点岗位人员,实施重点监督,严查领导干部参与工程项目以权谋私问题。
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全县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9次,全面核查三公消费、公车使用、考勤值班、发放补助等情况,共核查问题线索52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对省市纪委反馈的3批95起公款消费发票线索进行了逐一核查,处理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制定出台了《白河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白河县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规定,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严查违纪案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排查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制度,委局7名班子成员和8个科室室分别联系包抓11个镇,落实包抓责任。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09件,初核236件,立案119件,结案124件、处分141人,信访数、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0.2%、83.1%、117.5%和95.8%。
落实“三转”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部门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工作,撤销了29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归口设置8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将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单设,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工作。按照“八有”标准推进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并投入资金推进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实行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和年度考核以县纪委为主,消除怕得罪人、不敢不愿办案的顾虑,强化监督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