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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白河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中、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审理等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于年初制定出台了《白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  
    该《办法》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制定了《案件调查卷质量评查标准》和《案件审理卷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的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共55个环节,规定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和相应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在案件送县审理时,由审理室按照评查标准,进行评查计分。案件质量评查分为四个等次,95分以上的为优质卷、94至85分为合格卷、84至70分为基本合格卷、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卷。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各单位业务考核加减分项目,按照每件优质案件加2分、基本合格案件扣1分、不合格案件扣2分的计分办法,纳入年终考核评比。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以来,使办案人员有了具体的办案指导工具和评估案件质量的标尺,解决了基层办案人员缺乏培训、审理力量不足和执纪理念偏颇等制约案件质量的瓶颈问题,促进了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的落实,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的15件案件,质量评查都达到了合格档次以上,优质案件占到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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