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清风时评 > 正文 >

狠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位于大巴山北麓,汉江南岸,三面与湖北接壤,素有“秦头楚尾”之称,是陕西的东南门户。且又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水源地保护区,汉江流经城区进入湖北省境内。近年来,为努力提升白河环境质量,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白河环保局把政治纪律保障作用放在首位,狠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有效促进了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群众利益无小事,环境问题也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如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对环境污染投诉,化解环境矛盾纠纷,是该局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机制,且解决不及时,必然影响到政府和部门形象,群众的环境权益也得不到维护。是消极面对,还是积极化解,该局在总结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的基础上,探索并推行了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当年,领导干部就亲自接访群众投诉10起,亲自或安排专人处理投诉问题10起,每起都由被点名领导接待、亲自安排或调查处理,使群众满意率达100%。几年来,领导干部共计接访群众投诉21起,解决21起,由于群众信任,处理及时,受到群众普遍欢迎。20084月,该县卡子镇一群众向一名局领导举报该镇一银矿采选企业尾矿库发生泄露,泄露的尾矿渣不仅对下游水体形成污染,而且威胁到尾矿库下游附近的几户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在这紧要关头,该领导迅速带领两名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仅用2个小时就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防控措施,并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还责成企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由于处理及时,措施得当,从而控制了污染蔓延及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使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减少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又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十天高速公路从该县中厂镇穿过,该镇迎新村一村民裴某点名向局一名主要领导反映施工过程中灰尘大,临时堆在河边的弃渣对水体形成了污染,村民饮水受到了影响,要求予以处理。该领导一方面责成分管领导带人实地察看,另一方面协调县高速公路援建办、中厂镇援建办予以协调解决,随后不仅协助施工单位找到了解决污染问题的办法,而且还协助当地7户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兑现了房屋租赁补偿费用3.22万元,从而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正常施工。

二、落实“五书两册”制度。为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格局,促进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该局从认真落实“五书两册”制度入手,不断强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意识,努力营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一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家庭廉洁承诺书,明确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警醒领导干部加强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和对分管股室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向班子成员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向各股、室、队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通知书,使各班子成员和股、室、队进一步知晓和明白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岗位履职报告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考查和评议。四是作好记录。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五个一”手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和填写了“台帐管理册”,年终作为检查考核全年工作的依据。      

自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和“五书两册”制度以来,不仅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而且促进了环保事业健康发展。连续三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均在360天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70分贝以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始终为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三年来,通过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和实施工程治理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76.5吨,削减二氧化硫175.1吨,超额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截止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43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40吨以内。同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15个乡镇全部修建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效遏制,农村化肥、农药使用率逐年降低,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年初,四新乡彭家村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中厂镇、茅坪镇以及西营镇蔓营村、茅坪镇茅坪村和桃园乡联合村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市级生态村,今年又有5个乡镇、15个村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生态县创建工作也正式启动。由于工作出色,成效显著,该局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县纪委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市环保局评为“创佳评差”先进单位,20093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03月被省环保厅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打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