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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去世人员“领”补贴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海河镇宏丰村徐某某去世后仍然在“领取”尊老金,县纪委监委随即对这一线索开展核查。

核查组工作人员首先到海河派出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徐某某死亡信息和尊老金领取情况进行确认,发现徐某某于2015年11月死亡,但尊老金从2016年2月一直领取到2019年3月。

“为什么人去世后,还一直在领取尊老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找到村会计李某某了解情况。

“不是在我手上报的。”李某某说道,“我是2018年4月会计异村任职后到宏丰村的。”

“那是谁经手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追问。

“应该是殷会计吧……”李某某说。

原来,徐某某死亡后,时任会计殷某某未核实相关情况,继续将其作为尊老金发放对象上报。2017年4月,殷某某退休后,其继任会计边某某和李某某也未经核实继续上报。直到2019年3月,县民政局为核对尊老金发放情况向海河镇反馈死亡人员名单时,才发现徐某某已死亡。

在对群众举报查证后,射阳县纪委监委给予殷某某、边某某、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尊老金发放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堵住尊老金发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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